为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拟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9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数量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5、具备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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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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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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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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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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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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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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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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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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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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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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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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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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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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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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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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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院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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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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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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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性,选调后主要从事法院外勤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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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2年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公务员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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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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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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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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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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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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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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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院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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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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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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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2年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公务员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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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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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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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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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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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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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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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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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通过公务员招录渠道进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且已进行参照登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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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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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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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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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2年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公务员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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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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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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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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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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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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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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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通过公务员招录渠道进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且已进行参照登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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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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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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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2年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公务员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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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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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社区矫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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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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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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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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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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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通过公务员招录渠道进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且已进行参照登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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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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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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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性,选调后主要从事基层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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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2年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公务员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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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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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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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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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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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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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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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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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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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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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性,主要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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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2年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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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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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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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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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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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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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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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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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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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2年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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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正规全日制本科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生。30周岁以下指1983年4月9日以后出生。以上与工作经历、岗位工作经历有关的条件,以2014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试用—办理调动手续。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站: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芙蓉之窗(http://www.furong.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公务员登记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周三)上午9:00—4月14日(周一)下午5: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9日(周三)上午9:00—4月15日(周二)上午12: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4月21日上午9:00—4月22日下午5:00。
考生报名后由各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芙蓉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改报。
2、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只设综合科目,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4年5月13日—5月15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5月16日(8:30—12:00,14:30—17:00)到指定地点(各用人单位办公地点)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5月21日(8:30—12:00,14:3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