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共101个,计划招聘人员共112名。具体职位详见《宁远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 1日期间出生),符合职位放宽年龄条件的,最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7.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应在2020年12月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研究认定。
8.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的户口应于2020年12月1日前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9.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宁远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本县在编人员及未满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8.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12月15日起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和宁远智慧就业平台发布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30日(星期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卫健系统职位人员在县卫健局人事股报名,报考其他职位人员在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2.报名及开考比例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⑤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另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宁远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请报考人员报名前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相关报名表格,如实填写并准备好相应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此次招聘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经批准降低或实际参加达不到比例的,设置合格线,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3天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其中会计、财务人员、审计员1、审计员2、医技人员职位考专业知识,其他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笔试的试题由人社部门委托其他县以上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2)笔试时间:
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9:00 -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 1月28日(周四)— 1月 29日(周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领取。
(5)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成绩于2月3日起在宁远政府网公示,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2月4日- 5日到人社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填写《宁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结果在宁远政府网公示。
2.面试
面试方式:医技类专业技术岗位采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其他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评委: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纪委监委从异地评委库抽签产生,每组7名评委。评委参照公务员面试方式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试题:由人社部门委托其他县以上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命题,纪委监委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对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采取差额或等额面试的方式,最低比例为1:1,设置面试合格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2)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七)公示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或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应聘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八)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后,经宁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应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岗位、试用期、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二)招聘实行回避制。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的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面试结束后,入围人员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资格的,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五)本方案由宁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46—7667486(县人社局)
0746—7229196(县卫健局)
附件:
附件1: 宁远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宁远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附件4:宁远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宁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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