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教育人才和基层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永州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发〔2017〕12号)和《永州市乡村人才振兴工程实施办法》(永才办〔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基层急需紧缺人才。为确保招聘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精神,聚焦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50%的招聘计划用于高校毕业生招聘(通知中“高校毕业生范围”“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次公开招聘主要是招聘基层教育人才和基层卫技人才,具体数量、岗位及相关要求等情况详见《永州市双牌县2020年基层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公开招聘需求目录》。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其中,学历重点是面向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愿意到基层工作5年以上的毕业生,详见附件一《永州市双牌县2020年基层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公开招聘需求目录》。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不得报考的情形: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⑤永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⑥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此次招聘要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拟定招聘简章,招聘过程相关事宜可通过永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双牌县政府网等官方网站查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3日。
3、报名地点: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牌之家”政务中心二楼)大会议室。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下列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①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②《永州市双牌县2020年基层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③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者,取消录聘资格。④报考基层教育岗位的另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2018、2019、2020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名考试,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原件;报考基层卫技岗位的资格证要求详见《永州市双牌县2020年基层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公开招聘需求目录》。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并提供考生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委托书,双方按好手印。
(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认定。如报名时,《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专业审查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4)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由考生填报手机号码收发的短信内容视同考生本人真实意愿及送达回执。
(三)考试
报名人数超过1:5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为一科,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实行闭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7月15日,领取准考证地点: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牌之家”政务中心二楼)大会议室。
(3)笔试内容:基层教育人才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对应学段及上一学段专业学科知识内容;基层卫技人才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对应专业的内容,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时必须携带“两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2)面试内容: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基层教育人才岗位的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乡镇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我县小学五年级下册对应学科现行使用教材;乡镇初中教师:面试内容为我县初中二年级下册对应学科现行使用教材。试教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基层卫技人才岗位的面试采取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内容为对应专业。技能操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3)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报名人数超过1:5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报名人数未超过1:5的职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4)成绩合成:报名人数超过1:5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科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报名人数未超过1:5的岗位,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5)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五天告知双牌县人社局。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报名人数未超过1:5(含1:5)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本次招聘实际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总成绩10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统一组织体检。
2、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3〕3号)文件执行。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工作由组织、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报名人数超过1:5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报名人数未超过1:5(含1:5)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但递补总共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服务期必须为5年以上。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录聘资格的,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四)本次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双牌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报名咨询
1、咨询资格条件有关事项,联系双牌县人事考试院:0746—7723662。
2、监督电话,双牌县人事考试纪检组:0746—7725053。
点击下载>>>
2020年基层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020年基层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公开招聘需求目录.xlsx
双牌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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