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2017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共9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本县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1、招聘职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综合执法大队岗位7个,共9名工作人员。
2、岗位的具体条件:见《道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明细表》附件1。
3、其它说明:30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按制定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和发布招聘公告
1、制定方案:根据县编委会会议精神确定的招聘计划,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虑各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岗位空缺等情况制定招聘方案。
2、发布公告:招聘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道县政府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3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现场照相,并填写《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所需资料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件3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职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
3、报名费用:报名费100元/人,因政策原因导致不能开考的,退还报考者的报名费;非政策性原因缺席考试的,一律不退费。
4、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5、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会议室(县五中对面)。
6、领准考证时间:请于2017年11月4日上班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三)笔试
1、笔试时间:11月5日上午9∶00—11∶00
。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开考条件: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5、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范围(见招聘职位表)侧重岗位需要和工作适用性,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6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成绩查询见公告要求。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评委组成:评委由7名组成。
3、评分方法: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方式及面试分值: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按4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其它事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面试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2、确定体检方式和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实行异地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实际开支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
4、其它事项: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其它:体检合格名单公布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对象。
2、考察形式: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实名举报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l
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聘用管理:正式聘用人员一经转正,须在道县工作五年以上(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对在本次招聘环节中出现舞弊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
县组织部:0746-5237905
县人社局:0746-5211289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0746-5236101
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46-5237962
附件1:《道县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明细表》
附件2:《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