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根据《双牌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现制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一、选调职数
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乡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具备选调岗位编制要求在编在岗,基层工作最低三年以上;
2、中专以上学历,会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标准及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责任感强,热爱纠纷调处工作。
3、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社会形象好。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
四、选调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2017年9月1日-10日在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报考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等材料报名登记。报名表见附件,可在网上下载或到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领取。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信访局和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组成联合资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按岗位1:2的比例进行面试。由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和公共专家考官库中随机抽取7人组成面试考官组,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当场打分报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考察人选,面试请县纪委、县人社、编办等单位现场监督。面试时间以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通知为准。
3、考察。由相关单位成立考察组,分别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核实,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向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及同事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形成考察意见。
4、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双牌政府网、双牌县人社网公示,公示考察合格拟试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5、试用。跟班试用三个月。
6、调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7、其他具体事宜请与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46-7723318,联系人:肖平 15907469052
附:点击下载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双牌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