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名(派遣至宁远县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及其他司法辅助工作)。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计算机操作,并能速记;
5.1982年3月1日之后出生;
6.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同等条件下,法律或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或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二、司法协警的工作职责
1.主要从事协助案件执行、代理书记员等事务;
2.依法完成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服从派遣公司和宁远县人民法院的管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9月11日。
2.报名地点:县法院政工科(601办公室)
3.联系人:欧女士
联系电话:7228425 18807460218
4.提交资料:应聘人员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参加报名。
5.考试:考试分计算机操作和面试两个部分,实行100分制。计算机操作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计算机操作。
考试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0: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地点为准。
考试内容:速记,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根据给定材料打字;第二部分为听打,(第一部分成绩+第二部分成绩)÷2即为考试成绩。
(2)面试。计算机操作合格人员,根据成绩高低按照一定比例进入面试,具体面试名单以本院公告为准。
面试时间:2017年9月14日09:00至17:00。
面试地点:宁远县人民法院705会议室。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考察
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以医院出具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县法院统一承担;考察工作由县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
1.试用。新招聘的协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应聘者在试用期满考查合格后,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六、待遇
1.福利待遇。工资1306.54元/人/月,另购买养老保险512.05元/人/月、医疗保险247.52元/人/月、工伤保险53.89元/人/月。上述费用全额由财政拨款保障。
2.其他待遇。在合同期内,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聘用期间,协警经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因聘用人员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可按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永州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