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湘组[2015]17号)规定,选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2日(星期二)
三、资格审查地点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会议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58号市委办公楼七楼)。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加我市2015年选调生选拔考试的面试入围对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一式三份);
2、笔试时使用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证明有关材料(党员证、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或学校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证明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院(系)以上学生工作部门出具的在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干部两年以上、院(系)以上学生会和团委(支部)干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获得一次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出具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年以前(含2013年)选聘的目前在岗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出具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今年服务期满的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推荐表》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须同时交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将于2015年6月11日前上网公布。
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至6月14日。
联系电话:0746—8358076
附表:永州市2015年选调生考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5月25日
考德上公培永州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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