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昨天上午召开,正式启动了深圳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 设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 2010年,深圳在全国率先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把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这次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公务员细分出第四个类别——法官。 这次改革,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又分为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明确了各类人员不同的工作职责,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对各类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法官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司法警察按照警察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司法行政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 市编办政策体改处副处长陈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法官是法院的主体,实施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后,改革方案明确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不能再担任或兼任法官,从功能上体现了保障了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更好地为法官服务,更好地保障审判机关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法官按等级定待遇 根据改革方案的规定,本次改革将建立法官单独的职务序列制度,法官待遇和等级挂钩,而不与行政级别挂钩,法官以等级定待遇。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唐桂阳解释说,法官等级只是一种职务层次,法官可根据任职年限、资历和工作业绩等晋升等级,不同等级的法官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各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独立裁判或参加合议庭独立发表评议意见。此外,法官担任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等领导职务的,其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等仍然按照其法官等级确定,领导职务不作为其待遇的依据。 “这将真正打破目前这种科级法官、处级法官的管理体制。”唐桂阳说,今后,法官将不再为解决待遇而追求“官位”,不再挤“官道”。 实行严格的法官员额制 为控制法官数量,确保法官整体素质,本次改革实行严格的法官员额制度。唐桂阳说,法官员额以满足审判工作需要为出发点,考虑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审判工作量等因素,进行科学核定。 改革方案根据中央《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明确了市区两级法院法官等级、各等级法官的职数以及等级升级的程序等。 法官考核不称职将降低等级 “本次改革在加大法官职业保障力度的同时,也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赋予更大的责任,对法官实行严准入、严要求、严监管。”唐桂阳说。 比如,法官选任的程序和条件更加严格了。将设立法官选任委员会,扩大法官选任的参与度,增强选任过程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同时建立从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检察官、律师、法律研究人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中选任法官的制度。对法官的考核监督也进一步强化,将对法官的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法官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法官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降低其法官等级。在对法官廉洁司法的监督方面,将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完善监督程序,对违纪违法不能继续任职的,依据相关程序免除其法官职务。 点击进入: 2014湖南省公务员、选调生考试笔试培训课程 2014省考QQ群: 320149037 关注微信:永州考德上公培 新浪微博:考德上公培-永州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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